信用卡欠款“利滚利” 利息超过民间高利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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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卡欠款“利滚利” 利息超过民间高利贷

(时间:2008-8-22 10:05:36 共有 人次浏览)

   两年前,市民王先生用信用卡透支了7884.05元,拖了两年未还。今年7月,银行通知,他的实际欠款已经达到35478.01元。

 


    银行2年期贷款年利率不过是7.56%,信用卡欠
款2年,自己应还本息为何翻了5倍?

    根据王先生的反映,记者调查后发现:许多持卡人其实最初欠款都不多,但由于长期不予清缴,在罚息、罚缴滞纳金和计复利的三重作用下,“老鼠拖成了大象”。

    国内银行收取的信用卡日利率一般是万分之五,免息期在30天到50天之间。普通市民最初申办时都有一个感觉,“这利率并不算太高”。

    “就是这感觉,让人们不去深究银行的算账方式。”中科院武汉分院一位助理研究员昨表示,即使正常使用信用卡,不发生长期恶意拖欠,信用卡消费的利率也远远高于“万分之五”的水平:

    假设银行免息期为30天,你在某个月的第一天用信用卡消费了2000元人民币,你在本月结束之前还清所有借款,那么就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费用。

    但是,如果你在当月1分钱没还,那么,从第二个月起你就得支付利息30元(2000元×1.5%)。这里的1.5%是月利率(日息万分之五×30天)。

    假如你在当月的最后一天偿还了1800元。那么,剩下200元的利息又是多少?根据大多数银行规定,只要你没能在当月还清所有借款,那么,你就不能享受“免息还款期”待遇。也就是说,接下来你要交给银行的利息还是30元(2000元×1.5%)。

    折算月利息,竟高达15%!欠款越少,利息反而越高。

    浙江的地下金融,月利12%以上就算高利贷。

    仅按月利1.5%算,年利便达到18.25%,超过国家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7.83%的2倍以上。

    如果持卡人无力还钱,甚至没有能力按期缴纳每个月的“最低还款额”(透支额的10%),银行还将对客户最低还款额的未还款部分计收滞纳金,每月5%。

    持卡人如果没有缴纳最低还款额和滞纳金,那么这些款项、连同利息,银行一起都将计入客户本金,然后再根据新的本金数计利息、罚滞纳金,循环不已……根据数目的不同,实际综合利率高达百分之几十就不足为奇。

    记者采访发现,对于信用卡的实际利息负担,一些银行内部人士也不大能说清楚。

    有专家建议,为免于陷入信用卡利率陷阱,客户不要过多申请信用卡,要熟知信用卡年费的收取规则、欠款利息计算方法。

    信用卡与借记卡还有一个重要区别是,信用卡取现要缴纳高额手续费。而且,各家银行还规定,取现的资金从当天或者第二天起,就开始按每天万分之五的利率“利滚利”计息,不能享受消费的免息期待遇。

    专家强调,还款一定要彻底还清,尽量不要选择最低还款或部分还款,更要避免漏还零头。因为许多银行不是按零头计息,而是按欠款全额计息,容易高息负债。为避免漏还零头,可以在发卡行开一个储蓄账户,和信用卡挂钩,让银行自动划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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