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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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

(时间:2008-8-24 9:32:09 共有 人次浏览)

    新华网武汉8月23日湖北省民政厅22日宣布,随着今年上半年各地农村低保“扩面”相继完成,全省城乡常年生活特别困难群众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,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形成。

    据湖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湖北2007年将110万农村特困救助对象纳入了农村低保。今年省政府将农村低保规模扩大到140万人。各地到今年6月底已完成了今年新增保障对象的审批工作,目前全省农村低保对象达到146万人。农村低保基本实现了将常年生活特别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的目标。

    湖北省政府2007年、2008年连续两年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范畴,作为重要“民生工程”着力推进。湖北今年两次按人均10元标准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,第三季度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将超过45元。

    湖北城市低保还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。湖北1997年全面实施城市低保制度,全省城市低保保障规模从最初164万人降至目前143万人,且基本保持相对稳定。湖北今年两次按人均15元标准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,全省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20元。

    据统计,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达到289万人,今年上半年发放低保金13.4亿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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